天津市建筑学会

The Architectural Society of Tianjin China

天津市建筑学会团体标准申请简要流程

1. 立项申请

拟编制单位需要向天津市建筑学会提出立项申请。申请时需要提交相关材料,包括团体标准申请书证明编制单位资质、技术研究等相关材料

2. 起草初稿

立项获得批准后,起草工作开始。这一阶段需要确保标准内容的科学性和适用性。标准的起草是技术工作,一般委托专业机构来完成。

3. 征求意见

起草完成后,需要进行意见征求。通过信函、电子邮件、网络公开征集或者会议等多种方式来进行。征求意见的时间通常在一个月左右。

4. 专家评审

收集到公众意见后,将对这些反馈进行分析,并根据行业标准的内容对标准进行必要的修改和完善。这一过程涉及到的专家会对标准内容提出具体的修改建议,形成标准报批稿。

5. 申报发布

报批稿经建筑学会批准后,可以正式发布。

以上为建筑学会团体标准的一般流程,拟编制标准的请下载附件,填写完毕后发至邮箱23622919@163.com,并联系王金鹏 18102029783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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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1立项申请书.pdf